关于启用《滁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维护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维护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规程要求指定专人,并将相关责任人名单于2006年7月20日前报至市农委办公室。
附:滁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维护规程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维护规程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chz.ahny.gov.cn//sites/cz/)已正式开通。为了能更好地起到推动农业委员会工作、宣传农业委员会发展的有关政策,需要对网站进行经常性维护。特制定以下规程:
一、网站定位于以政务信息为主,兼顾提供部分参考性质的材料与内容。网站同时提供对农业企业的宣传性质内容。
二、网站板块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添加和修改,并及时指定对应栏目的维护部门。
三、部门工作动态部分及相关栏目由各部门负责更新,由办公室负责更新其他的全局性工作部分。各相关负责单位指定责任人对其进行维护。
四、网站中的县市区链接部分由各县区市农业委员会自行维护。
五、每一用户使用独立的帐号和密码,尽量避免出现对栏目内容的交叉维护。
六、网站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所有内容在提交后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正式发布(即文责自负)。根据保密及其他规定的相关要求,除县市区链接部分保密责任由各县市区负责外,其余内容由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后发布。
七、网站的软件运行维护由市场信息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