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第一次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1月21日
国务院决定2008年在全国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配合国家污染源普查工作,搞好泗县污染源普查,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及省、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通知》精神,把普查工作和健全环境统计、监测、评价体系结合起来,完善方案、创新方法,全面调查、突出重点,严格纪律、保证质量,努力掌握更加科学、更加全面的污染情况,为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客观详实的环境信息。 二、普查目的 开展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一个重要方面,目的是掌握各类农业源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农业源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三、普查的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培训 培训时间:元月8日(1天) 培训人员:45人(2人/乡镇) 培训内容:1、公布普查方案 2、清查、普查表格填写。 (二)清查 清查时间:元月9 日-14日 上报表格:15日-16日 县汇总复核:17日-18日 (三)入户普查 普查时间:21日-25日 上报表格:28日-29日 数字复核:28日-30日 (四)普查数据录入 录入人员:5人 省级培训:4月初(省统一培训) 数据录入:4月10日-5月20日 (五)5月21日-30日全县数据汇总、上报省农委 (六)总结 四、普查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普查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生产、生活质量;对于国家正确把握全国环境状况、制定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国民经济结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中国在世界的国际形象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一次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第一次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泗县第一次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晓明 副组长:喻 凯 王 忠 朱宗瑞 杨 勇 成 员:卢灿坤 李 刚 刘立春 范素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卢灿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还下设6个业务组: 清查组、普查组、指导组、协调组、质量控制组和数据录入组。 (三)加强培训,健全队伍。 污染源普查技术性强,普查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和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各有关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和技术人员参加这次普查工作。抽调的普查员将参加县级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全国农业源污染源普查员证,坚持所有普查员持证调查。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和《通知》精神及《统计法》的规定,建立科学、规范、易行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调查和调查表填报工作,确保我县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五)严肃纪律,加强数据质量监控。 坚持“质量意识贯穿普查全过程”的原则,县普查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及省、市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制定《泗县第一次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参与人员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六)严肃考核制度,依法奖惩。 普查办公室设有举报电话(0557-702886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未按规定进行普查或普查表的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在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表彰和奖励。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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