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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农村改革30年的回顾与启示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池州

  全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土地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市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变了单一农业局面;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扩大城乡之间经济交流;农村分工分业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取消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免征农业税;农产品市场有了很大发展,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市场正在形成;城乡统筹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农村改革与发展座谈会

 

池州农村改革30年的回顾与启示

 

池州市农业委员会  

 

全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土地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市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变了单一农业局面;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扩大城乡之间经济交流;农村分工分业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取消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免征农业税;农产品市场有了很大发展,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市场正在形成;城乡统筹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回顾池州农村改革30年的光辉历程,特别是池州建区20年来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令人鼓舞。认真总结农村改革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弘扬安徽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把农村工作全面引向深入,对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农村改革稳步推进

(一)以 “包产到户”为先导,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1979年初,池州在贵池县驻驾、高岭、东至县查桥和官港、石台县七井、大演,青阳县酉华等七个人民公社率先进行“包干到户”试点。试点形式很多,概括起来有包产到组、包干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联产到户、专业承包等等。通过实践,广大农民深感“包产到户”这种形式“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便”。1982年,以家庭经营、包干分配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区推开。由于“包干到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呼隆”、“大锅饭”的状况,对农业的增产增收发挥了巨大作用,使按劳分配原则得以彻底贯彻,因而受到全区广大农民的欢迎。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1983年全区开始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至1984年底,全区取消了长达26年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将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组。为在全国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2-1986年中央连续下发5个一号文件,消除了农民怕“变”的疑虑,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订15年(1978-1993年)不变。支持农民获得了生产自主权和产品分配权,引导发展商品经济,长期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猛烈地迸发出来,农林牧副渔业一时间得到迅速发展,粮食产量成倍增长,短短几年,多数农民实现了温饱,部分农民成了“重点户”、“冒尖户”。这时国家又大幅度提高粮、油、棉等农副产品价格,缩小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进一步使农民得到实惠。池州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从1978年的1.8:1,降到1988年的1.5:1,为历史上差距的最低点。广大农村延续多代的茅草房,不少地方被一幢幢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小洋楼所代替,不少农户拥有家用电器几大件,还加一辆摩托车。到处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发展并不都是坦途。进入九十年代,虽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已由农村扩大到城市,由于没有适时触动城乡二元结构的旧体制,调整长期实行的以农养工,以乡养城的基本政策,以致城市改革单骑突进,农村改革停滞不前,服务体系功能退化,“三农”发展再度陷入困境,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不动,农民收入上不去。同时,农民承担的农业税“三提五统”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和乱摊派、乱集资等费用名目繁多,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因此,中央下发一系列文件,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实行村级“一事一议”政策。199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满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精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1993-2023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让农民吃上了一颗“长效定心丸”。池州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于1995年结束,共落实农民土地承包面积126.4万亩,发放到农户的土地证书35万份,占总农户的97%。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以股份合作为先导,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在强化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保障和放活农户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成份的一种新形式――农村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开始兴起,对农村所有制结构,鼓励实行多轮驱动,哪个轮子转得快,就让它快转。通过不断探索与改革,产权明析、资金积聚,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不同产权主体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在农村不同层面推进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农村市场化因素及市场化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特别在资金长期短缺的背景下加快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确走出了一条成本较低的市场化道路。针对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民收入构成的现实情况,已把开发商品农业和发展乡镇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以当地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逐步形成商品农业为基础,以乡镇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同时瞄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有效需求和消费趋势,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创汇农业。

(三)以市场建设为先导,推进农工商一体化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全市采用入股集资、实行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多渠道筹措启动资金的办法,发展社会各方面共建市场。如池州城区杏花村市场、台州建材市场、农贸市场,东至县龙泉镇、香隅镇边贸市场、官港镇茶叶香菇市场,石台县仁里镇茶叶市场,青阳县的蓉城集贸市场、皖南建材市场以及五溪镇小商品市场,九华山旅游市场等,都是在改革开放后建成的。全市共建成农产品市场95个,同时不断提高市场“软”、“硬”件水平。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胆识兼备的农村经纪人,推动了土地、资金、劳动力和科技、信息等要素市场的发育,使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优化配置。通过实践和学习山东等外地的经验,推行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形式,组织市(地)、县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企业、公司、商贸部门、供销社、经济技术部门与县乡农产品生产单位,建立起农工直挂、产销衔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这就是九十年代中期人们形成的共识、当今强力推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     以开放搞活为先导,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释放出巨大能量,广大农民在党的感召下,充分发挥积极性,由从事农业的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转移。转移的渠道有:(1)不离土不离乡,从农业内部分流。这种转移,投资少、见效快;(2)离土不离乡,向二、三产业分流。1992年前后我市乡镇企业发展达到巅峰时,每年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23万人,占全市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一。(3)离土又离乡,向城镇分流,外出务工。1997年后,乡镇企业陆续改制,进行优化组合,从业人员逐渐减至不足10万人,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走出乡村,纷纷涌向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大中城市务工经商。全市20多万人,常年务工收入达15亿元左右。2007年全市外出务工人数达到28万人,务工收入达到18亿元以上。同时,不少外出务工者赚到钱、学到本领回乡创业,成为当地发展商品经济的带头人和民营企业家。

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把“三农”放在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实行城乡统筹的战略决策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减免直至取消了在中国实行2600多年的农业税,废除了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等等,使农民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扶持。同时,推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乡镇机构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遏制税费反弹,保障农民利益。2005年,面对免征农业税后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我市开展以“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在全市推开,由此池州农村改革全面转入综合改革的新阶段。

二、农村改革成果辉煌

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自1988年建区以来,池州从“治山治水”、“稳农强工,活商兴游”、“打九华牌,走皖江路”到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试点、建设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思路一次比一次清晰;从“争‘双百’,奔小康”、“达小康,地改市”到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一次比一次明确;从“改善和提高经济发展基础条件”、“以发展乡镇企业为突破口”到“建立世界级风景旅游区、农业富区、工业强区”,决策一次比一次成熟;从“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商贸活市”到建立“实力池州、活力池州、魅力池州、和谐池州”,经济实力一次比一次增强;从“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到“全民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势头一次比一次看好。改革开放30年我市发生巨大变化。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2007年,全市粮食总产67.8万吨,分别比1978年48万吨、1988年53万吨增长1.4倍、1.3倍;油料总产6.9万吨,分别比1978年1.26万吨、1988年1.8万吨增长5.5倍、3.8倍;棉花总产3.19万吨,分别比1978年0.61万吨、1988年0.66万吨增长5.2倍、4.8倍;肉类总产6.8万吨,分别比1978年1.65万吨、1988年2.77万吨增长4.1倍、2.5倍;水产品总产9.6万吨,分别比1978年0.11万吨、1988年0.95万吨增长87.3倍、10.1倍;生产总值(GDP)156.6亿元,分别比1978年4.3亿元、1988年10.79亿元增长36.4倍、14.5倍;农业总产值54.43亿元,分别比1978年3.85亿元、1988年16.4亿元增长14.1倍、3.3倍;财政收入20亿元,分别比1978年0.34亿元、1988年0.68亿元增长58.8倍、29.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012元,分别比1978年102元、1988年526元增长39.3倍、7.6倍。

――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1988年恢复建区以来,池州不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规划、项目和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优势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主导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全市水稻、棉花、油菜、茶叶、水产品等5个农产品被列入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初步形成北部沿江洲圩粮、棉、油、鱼,南部茶、禽、茧、药的区域性生产结构。全市组织实施“农产品优质化工程”,主要农产品优质品率大幅度提高,优质稻、“双低”油菜比重分别达80%、90%;棉花、茶叶良种覆盖率分别达86%、72.5%,名优茶产值占茶叶总产值的60%;生猪品种改良取得新进展,规模养殖户已达100余家,其中万头养猪场3家,年优质猪出栏比重达70%以上,水产品优质率达60%。全市农产品优质率达65%。

――优势特色产业逐渐形成。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逐步扩大皖南土鸡、沿江水禽、秋浦花鳜、九华佛茶、山野菜(食用菌)、茧丝绸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规模。2007年,全市土鸡饲养量3000万羽,“秋浦花鳜”苗种繁育5000万尾,“九华佛茶”生产量500吨,山野菜(食用菌)生产量已达到10万吨。东至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为全国十大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基地之一,国润茶业是全国最大的工夫红茶加工出口基地,天方茶业是全国最大的保健茶生产营销基地。贵池秋浦花鳜、东至食用菌、石台有机茶、高山蔬菜、青阳茧丝绸、皖南土鸡已形成块状经济;升金湖、黄泥湖、十八索、童埠圩已形成四大水产养殖基地;生猪、水禽已形成大户规模养殖;地藏黄精、杜仲、枣皮、山栀、党参、凤丹、百合、野葫芦、野菊花等中药材门类齐全;还有西山焦枣、乌山石榴、薏米、雪藕、竹笋、葛粉、苎麻、竹炭、木竹工艺品等地方特色浓郁。近几年来,我市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大力组织实施“一村一品”示范工程,将传统产品做优,特色产品做强,涌现出了一批特色主导产业的专业示范村。2007年,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有机绿茶)、乌沙镇红庄村(江南乡村土鸡)、东至县官港镇北城村(食用菌)、泥溪镇隐东村(食用菌)、石台县仙寓镇大山村(富硒有机茶)、青阳县丁桥镇石壁村(凤丹中药材)、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桥庵村(地藏黄精)等7个村被命名为全省首批“一村一品”示范村。还有13个村被列为全省特色林产村。同时乡村“农家乐”、生态农庄、民俗村寨也不断涌现。截至2007年,全市“一乡一业”乡(镇)20个,占38%,“一村一品”专业村162个,占24%。

――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九五”以来,我市确立了优质粮油、棉花、茶叶、特色水产、畜禽、茧丝绸、蔬菜、经果林(中药材)八大主导产业,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班子的要求,各级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委、市政府先后颁发了《池州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池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在财政投入、税费征收、信贷支持、土地使用、产品出口等方面予以倾斜,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名牌产品、市场体系等产业化发展要素初步形成,利益分配等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一批技改扩规项目得以实施,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实力逐步壮大。我市天方茶业、九华冷冻、国润茶业、飞达制丝、官港市场、秋浦特种水产、美思佳油脂、皖南土鸡、魏氏禽业、龙溪麻油、山园食品、华丽农业、天品堂生态农业、良种棉业、秋江棉业、鸿亮竹业、秋田木业、大九华绿色食品等18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 到2007年全市有一定规模农产品加工型企业220家,其中年营销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68家, 1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3家, 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4家,达亿元的企业6家。全市6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利税2.4亿元,农产品出口创汇1500万美元;农民人均来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纯收入达1000元。全市已认证的国家无公害农产品36个、绿色食品14个、有机食品11个。有560种农产品进行了商标注册,其中安徽省著名商标12个,安徽名牌农产品20个,安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93个产品获得QS食品安全认证。秋浦花鳜、皖南土鸡、专用水稻等三个项目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初步形成了池州绿色安全农产品优势群体。同时大力实施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全市农产品进超市销售额超过1.5亿元,加速了我市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截至2007年,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36个,成员5万多户,带动农户12.2万户,分别占全市总农户的13.5和33%。在创办主体上,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村经纪人(大户)兴办的占72%,涉农部门兴办的占28%;在合作形式上,农民与专业合作社占35%,行业协会占65%;在合作内容上,从事生产、加工、营销的占69%,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的占31%。其中专业协会151个,占34.26%;专业合作社185个,占55%;专业联合组织36个,占10.8%。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类别涉及棉、茶、蚕桑、农机、蔬菜、竹业、养殖等15种。2004年青阳县杜村乡蔬菜产销合作社被列为农业部试点,2005年池州市江南乡村土鸡专业合作社被列为安徽省试点。池州市江南乡村土鸡专业合作社、青阳县杜村蔬菜产销合作社、东至县张溪镇土桥烟叶生产合作社、石台县横渡镇经果专业合作社、青阳县酉华乡蚕业合作社、石台县仙寓镇大山村茶叶专业合作社、东至县利安天润茶叶合作社、池州乌沙农机专业合作社、池州市丰华优质猪专业合作社、九华山方家茶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池州市首批十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农民专业化水平,也加快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显著。我市着力做好生态农业建设大文章,通过抓点示范,采取大力发展绿肥生产、禁止使用高毒、高农残农药,组织测土配方施肥和实施IPM项目等措施,大大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截至2007年,全市有10个乡镇获得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61个村获得省、市级生态村称号。拥有省级生态经济示范户300户,市级示范户600户,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2个,市级示范园15个。经测算,生态村和示范户的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上。“十五”期间,东至县、石台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石台县被列为全省特色农业示范县;全市已建成优质水稻基地130万亩、优质棉花基地30万亩、优质油菜基地50万亩、优质水产品基地25万亩、优质桑园基地6万亩、无公害茶园22万亩,其中绿色食品茶基地6万亩,有机茶基地6万亩。全市共开发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共61个。从2000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立足池州市情,按照循环经济原理,以沼气为纽带发展生态农业,在全市广泛开展了生态家园建设。实施《池州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市建设规划》,努力把池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家园示范市”。到2007年,全市已建“三结合”沼气池7. 5万口,入户率达22%以上,居全省第一,超过国家“十一五”发展目标。年产沼气3600万立方米,改良土壤25万亩,节约标准煤1.6亿吨和薪炭林3万亩,沼气综合利用为农民增收1.3亿元,农民人均增收100元。涌现出了一批以贵池区朱再武、东至县裴全水、青阳县陈齐春为代表的生态家园建设典型,全市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生态家园经济大户发展到200户。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相继实现了“万池县”,全市建成14个“千池乡镇”和264个“百池村”。

――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机械综合能力迅速提升。截至2007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87万千瓦,拥有各种农用拖拉机6万台,农用运输车5500辆,联合收割机1400台,机动水稻插秧机从无到有发展到44台。全市机械耕作面积127万亩,机械收获面积96万亩,机械脱粒72万吨。农机作业市场的形成与完善,为全市农机化持续发展增添了动力与活力。

――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五”以来,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8年526元提高到2007年的4012元,年平均增长11.3%,2000年(2072元)至2007年,年平均增长13.4%。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主要来自党的富民政策。一是直补增收。2007年,全市农民获得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700万元,粮种补贴资金1656万元,粮食直补资金1687万元,棉花良种补贴资金300万元,油菜良种补贴资金563万元,购机补贴资金545万元,还有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计生补贴等补贴项目层出不穷。全市农民共获得各类财政补贴资金达1.6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130万农民人均受益121元,每个农户平均受益483元;二是免税增收。中国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绵延2600多年的历史,终于2005年宣告结束。免征后,池州市每个农民年实际增收50元以上,与2000年相比,农民人均减负110元。三是务工增收。我市每年有28万人外出务工,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38%,每百户有76人外出务工。2007年,全市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达18亿元,人均138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4.5%;全市人均每天蛋白质摄入量达80克,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0.5%和45.5%,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9年,人均文化服务支出比重达11.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7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6%;城乡居民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26.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7.1平方米,其中农村居民钢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99.7%。据省抽样调查显示,全市群众安全感为97.7%,治安满意率为98.8%。特别是2007年组织实施了22项民生工程,共投入资金5.08亿元,惠及群众122万人,占总人口78%以上。2008年市政府将多方筹集投资7.68亿元,开展22项民生工程建设,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民生保障、民生改善。

――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十一五”以来,我市按照中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新农村“百村十镇”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上下从编制规划入手,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和谐村、文明村建设为核心,以“十位一体”(产、路、水、电、气、房、厕、医、文、貌)为重点,着力抓好村庄“四通四清四改”、农村道路、广播电视、农村沼气、安全饮水、教育、社保、疾病防控、农民培训、劳务输出、社区管理、科技推广、农家书屋、便民超市、乡村医疗等民生工程的实施,农村社会面貌大有改观。近三年来,全市整合各类资金达3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07年,全市累计完成民生工程“村村通”公路建设近1800公里,99%以上的行政村已通了水泥(沥清)路。“村村通”建设促进了全市农村公路交通网的形成,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有条件的地方还开通了农村班车,彻底改变了农民群众的出行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村村通电话率达100%;农村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4%和96%,有线电视和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均达100%;解决了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新建敬老院15所,五保户供养率达30%;解决了5万户、10多万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村村通电话、通光缆、通宽带;新建农家店、便民超市400多个,新建农家书屋50个、改造村级卫生所100余个。在积极投入“百村十镇”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按照“十位一体”要求,重点抓了贵池区长岗、郭港、霄坑,东至县同心、隐东,石台县河西、杨坑,青阳县十字、石安,九华山风景区戴村等10个“和谐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由“点”到“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科教文卫等多项社会事业取得明显进步,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农民素质有了一定提高,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不断减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农村改革30年的历程,池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人民生活普遍改善。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业基础仍很薄弱,农民收入增长仍不稳定,特别是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城乡收入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30年的运行,其弊端日益显露:一是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二是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始终是个突出的问题。三是难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四是难以发展集体经济。尽管早就确定了“双层经营”体制,而实际上是“只分不统”,只有家庭经营,没有集体经营,难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和深层次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56.6亿元,仅占全省7345.7亿元的2.13%;财政收入20亿元,仅占全省1034.5亿元的1.94%。二是经济结构层次低。全省25个山区县,我市三县一区尽在其中(石台还是国家贫困县),山区经济结构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论在工农业内部或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方面与全省都存在明显差距。从三次产业比重看,我市第一产业占21.5%,比全省高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全省低6.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全省高1.6个百分点;从农业内部看,山区种植业所占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作物以及市场适销、高效作物所占比重较小。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田水利弱化,山区病险水库比重大,易涝、易旱,农业发展缺乏后劲,农民收入增长仍不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村内部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概括起来是“五个缓慢”:

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粮、棉、油、茶、茧、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的产业链条短,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高,特色产业尚未真正形成。在加工档次上,以粗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在市场竞争中形不成优势。据测算,我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仅为0.5:1,远低于全省0.8:1和全国1.2:1的水平。可见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后劲不足,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和辐射力十分有限。目前我市仅有18家省级龙头企业,只占全省的4%,而且还没有一家国家级龙头,没有一家销售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更没有一家涉农上市公司。

二是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2007年,我市总人口158万,农村人口130万占82.2%,城镇化率为38.5%。1997至2007年10年间,我国城镇化得到较快发展,城镇化率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07年的43.5%。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7.5%,发达国家为75%。我省城镇化率为39.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4个百分点。我市城镇化水平分别低于世界9个、全国5个、全省1个百分点。我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仍很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

三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我市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之多,且技能不高,目前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然从事农业,农民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农业经营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农民增收骓,说到底是户均经营规模小。全国农村居民人均耕地2亩,户均7亩左右,有2.38亿个农户,差不多就是两亿多个农业生产单位。我市耕地128万亩,农村居民人均耕地仅1亩,户均5亩左右(石台县人均耕地只有0.5亩),全市37万个农户,就是37万个农业生产单位。这样的经营规模,单纯依靠农业生产增收,空间十分有限。主要是农民一家一户不可能单纯依靠土地大幅地增加收入。同时,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采用规模化的现代耕作手段,生产成本过高,不能给农民带来多少利润。我市农民生活条件还很艰苦,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悬殊。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012元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17元的比例为1:2.7,绝对值相差7005元。农民收入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容纳了巨大的剩余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提高农民收入、靠提高农产品价格来提高农民收入的可能性都很小,这是制约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要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我市农村劳动力有85万人,其中外出务工劳动27万人,从事二、三产业8万人,实际农耕劳动力(除60岁以上半劳动力之外)只需25万人,这样滞留农村富余劳动力仍有25万人。怎样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充分利用劳动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五是土地流转缓慢。我市地处皖南山区,本来就少见平坦的土地,经过联产承包制后,土地更趋细化。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由土地产生的纠纷逐年增加,土地流转困难重重。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只占总面积的12%,种养承包大户占总农户数不到1%。经调查分析,主要是围绕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的维权问题,土地流转存在不少困惑。当下的我国农村正在发生从未有过的深刻变化,农户这个社会细胞正在发生迅速的裂变,农民越来越深入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来,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社会化小农”的新阶段。正如毛泽东曾经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市场配置的有效性。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只有自由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率。但是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一是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产权残缺。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这样,一方面村组干部可以随意调整农民的土地;另一方面,农民“人走权失”,更不可能拿土地入股或作抵押来获得贷款等。二是在现行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村土地市场是一个封闭的市场。土地是一种资源而不是商品,是一种生产要素而不是资本,农民无权让土地要素自由流动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而政府可以以政策规定农民承包土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可以流转,但既无中介组织,政府又不愿管理,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同时,为了确保粮食安全,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只能用作农业生产,甚至农民在责任田里搞畜禽养殖也被看着改变土地用途而加以限制。这实际上是让农民来承担粮食安全的责任。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利农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给农民一些补贴,农民尝到了一些甜头。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关键是农民承包的土地“活”不起来,不值钱。要是土地“值钱”,拥有者才会千方百计改善经营,以谋取更好的收益;要是土地“值钱”,农民外出务工才放心,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土地流转长效机制,推进构建和谐农村社会,这又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紧迫和重要的课题。

四、几点启示

回顾过去30年,经过艰难探索,取得的经验弥足珍贵。回望历史,对未来“三农”发展,给我们以更多的启示:

党的十七大以后,农村改革将进入统筹城乡发展、深化综合改革新阶段,也是正处于农村的社会经济转型期。所谓“三农”问题,概括地说是:农业是效率问题,农村是就业问题,农民是权力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工作时强调:“安徽是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更应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持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统筹”的方针,紧紧围绕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民增收需求,着力推进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推动农村改革向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全面深化拓展,力求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促进农村生产力大发展、大跨越。因此,在新时期我市要奋起直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关键是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核心是投入“三农”、发展“三农”。特别是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努力实现“有限区域无限发展”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自上而下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转变传统观念,敢于偿试和探索,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时下,要按公司制思路发展农业,按专业化思路使农民增收,按城镇化思路建设新农村。

 (一)跳出农业,统筹产业发展。现行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稳定持续提高的增长源主要来源于非农。因此,在思路上需跳出就农民论农民、就农业抓农业的局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同时,统筹三次产业的发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发展壮大非农产业上,把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作为实现我市农村经济大发展、大跨越的第一方略。

一是以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来发展农业。我市精优特农业发展缓慢,要提高我市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效益,仍然不能放松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线和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这一主攻方向,重点要解决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由农民分散的调整向靠企业化运作调整转变,由对数量调整转向优质化、标准化和规模化调整转变,优化具有我市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布局,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来提升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加非农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据资料报道,目前发达国家的食品制成品占其食品消费量的90%,而我国只占28%,我省只占25%,我市占不到20%。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潜力之大。如粮油、木竹、皮棉、茶叶、山野菜、中药材、茧丝绸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要把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和整个农业的协调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重点培育和扶持加工型龙头企业,这是我市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出路。

三是以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近几年,我市农民增收就是靠发展非农产业和增加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大头,还是农民外出务工。2007年人均外出务工收入1385元,按4012元计算,其比重达34.5%。因此,放活农民,把农民从人均一亩地中解放出来,是富裕农民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二)跳出农村,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必然跳出农村,着力统筹城乡资源配置,打破城乡分割,促进要素对流,用城市文明来影响农村,改造农村、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第一,要把县(区)非农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生产力的总体布局之中,使农村优势产业、各园区定位与城市错位经营、优势互补。第二,要整合城市资金、科技、人才资源,吸引外资、民间、工商“三种资本”投资开发农业。培育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第三,要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后每年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战略要求,在今后安排社会事业布局和新增投入上重点向农村倾斜,向中心村镇和新型园区倾斜,努力改善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条件,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第四,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着眼于农民增收、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一视同仁地安排城乡劳动力就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要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扩大覆盖面。第五,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欠发达地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财政、税收、信贷等多项政策都要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增加对农村的投入。第六,要统筹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要跳出老城向新区延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将城市规划与乡村规划一起做,同步实施。特别要加强重点中心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以现代交通网络贯穿,形成主城、新区、中心镇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第七,要探索现行的户籍、就业、保险、教育等制度改革,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歧视政策和措施。

(三)跳出农口,统筹农村工作。农村工作难做,千头万绪,这与客观存在的农村基础条件差、农民难组织、传统观念难转变以及农民面对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压力有直接关联,这是农业主管部门难以跳出农口的思维定势的症结之一。目前,农村、农业、农民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使得农业主管部门必然改变过去的就农业谈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观念,改变单抓农村生产力,忽视农村生产关系的协调发展的路数,着力提高农村工作组织化程度,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支持“三农”,不断提高农口服务效能,统筹农村工作的组织程度。

1、积极兴办合作经济组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产品由买方市场转向卖方市场,农业由受自然约束转向自然和市场双重制约,农产品竞争由国内市场转向日趋全球化的市场,农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面对新形势、新矛盾,势单力薄的农民渴望技术信息等社会化服务,盼望有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带领他们闯市场,需要建立一种能够保护自身利益的互助合作组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5万多个,成员236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带动农户32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3.5%;我省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000多个,成员137万户,带动农户220万户,分别占全省总农户的10.5%和16.7%;我市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36个,成员5万多户,带动农户12.2万户,分别占全市乡村总农户的13.5%和33%。但总的看,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服务水平低的初级发展阶段,而且各级领导对此普遍重视不够。工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农业作为基础产业,也必须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起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即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因此,各级干部要深入调研,做好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农村经纪人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起草章程,开好成立大会,选好带头人,正真起到“建一个组织,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2抓好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生态立市,必须跳出农业抓农业的局限,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特色块状经济优势,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在实施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其核心是体现在“三进、四化”上,即工业进园区、农业进基地、农民进社区;城乡政策一体化、农业生产工业化、农村建设城市化、农民生活市民化。根据现行农业区域板块经济结构,政府引导,创建“家庭农场型”、“联户经营型”、“农家乐型”、“花果苗木型”、“畜禽稻鱼循环经济型”、“蔬菜(山野菜)种植加工型”、“生态旅游观光型”等农业园区。这样有利于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深入调研,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好规划,每个县(区)要抓点示范,逐步推开。

3、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县(区)级龙头企业为基础,依托资源,围绕主导产业,选择一批规模大、牵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加大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拓展龙头企业融资平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以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等项目法人为主体,开发农业资源,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要在粮、棉、油、菜(山野菜、食用菌)、畜禽等加工上取得突破。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二是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拉长产业链条;三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品牌建设。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农产品准入体系、认证体系、检测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要依托和发挥优良的生态优势,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走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之路。打造品牌精品,力争推出一批质量优、科技含量高、有一定规模且叫得响的品牌产品。同时要加大资源和品牌整合力度,对不同企业生产同一产品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社、协会和行业老大朝着统一品牌、统一认证、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路子引导,保护优势品牌,扩大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形成我市的拳头产品。五是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经营新体制,加强政策、技术、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对基地农户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能力,延伸农业产业化的产业链、服务链和利益链。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工业化,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

4、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为了有效解决大市场与小农经济之间的矛盾,抗御国际市场对农业的冲击,必须对农业经营体制进行创新和改革,构建具有较大的能量、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和财产责任能力的生产者和市场主体,这就必须走农业规模经营产业化的道路,打造农业“航空母舰”,进行产业化生产。农业规模化经营,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可采取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公司经营等多种形式,农业规模化经营。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进村入户,以企带村,实行种、养、加一条龙。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我国著名的农业经济专家杜润生曾谈过“整合城乡、协调发展”的诱人景象: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与平等化;有更多的农民参加到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来,变成企业主、经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三产服务员和产业工人;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就能搞土地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当农民人均拥有25亩土地时,农村的全面小康就在眼前了。

5、持之以恒发展生态农业。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池州经济要坚持打好“生态牌”、“九华牌”,作出了“以青山绿水为本,走绿色现代化之路”的战略决策。“九五”以来,池州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809万亩,占市域面积的64.3%。截至2007年,全市森林面积687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278万亩),占全省的12.6%,森林蓄积2200万立方米,约占全省的20%,森林覆盖率57.2%。按照统计部门数据,全市林业产值5亿元,这与林业大市的发展和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是不相称的。一方面,要全面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和《池州市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的基本精神,把握并处理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关系,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谋求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另一方面,要根据池州市情特点,突出研究解决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紧迫和潜在的重大问题,从战略的高度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措施。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调整林种结构,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完备的林业体系。一是依托市场,拓宽思路,重新整合退耕还林资源。各地依托本地市场优势,突出“竹、药、板栗”等,做大做强竹业、药业、经果林工程,做到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形成区域优势,建立以中药材、竹林、干鲜果为主的一批主导产业示范基地。二是跳出林业办林业,在林区养殖业上做文章。在退耕还林地林下种草养畜,实行林草牧一体化,提高林地产出率和附加值,发挥综合效益。三是积极创新复合经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实行林果、林药、林草、林经、林菜、林网养殖等多种经营模式,通过立体合理配置,使生态与经济长远结合,以短养长。四是大力推进龙头加工企业建设,以龙头企业促进基地发展,带动农户增收。着力扶持贵池区东盾木业、三盛木业和鸿亮竹业,东至县凯林公司和双辉竹业,石台县九华药业、占大竹胶板厂和山园公司,青阳县秋田木业等龙头企业,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发展林业经济。五是开发以牯牛降、大历山、九华后山、秋浦河为龙头的自然之旅,提高生态旅游经济比重,带动和促进全市二、三产业的发展。

6、积极创建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命根子”。如今绝大多数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无力耕种承包的土地,有的请人代耕,有的自行转  包,有的甚至把土地转让给别人,放弃经营权,因此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虽然现行政策法规允许和鼓励土地有偿流转,但这个进程十分缓慢,难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1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2%,但都是本地大户承包经营,这就需探索建立真正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以承包土地作价出资入股,进行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机制的一种创新(苏州已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01个,常熟市已建立87个)。如常熟市新港镇李袁村于2004年集中一个荒圩155亩、108户农户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每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一股,共155股;集体经济组织以91万元基础设施入股,1万元为一股,共91股;合作社承包经营者以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生产管理等要素入股,折合70股,这样共计316股。接着他们制定章程、规范分配。结果第一年入社的155亩土地生产的蔬菜销售额就达60万元,亩均3871元,利润12万元,亩均774多元;第二年(2005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72万元,亩均4645元。实际1亩土地入股价360元,另外农户还有劳务收入,即每人每天都有25-30元收入。还有甘肃省宁县创立土地流转合作社,他们采取土地转包、土地互换、土地租赁、土地入股、反租倒包、使用权拍卖六种形式进行流转。该县焦村乡任村于2007年建立了民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和现金两块入股,土地每亩为一股参与农业收入分红。现金股用于建办企业,每股为500元,参与企业利益分红。入现金股的农户必须入土地股,不愿入社但出让土地的农户,只付承包费,不参与分红。任村2007年成立民生合作社时就吸收全村161户、1150亩耕地入社。他们将流转入社的土地进行总体规划,分种植区、养殖区、工业区进行建设。在任村的牵引下,宁县焦村乡已有1027户参与土地流转,总流转面积达8036亩。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让农民摆脱了传统小农经济的枷锁,释放了土地的活力。这种合作社不同于建国初期的农业社和公社化时期的生产大队。它充分实行民主原则,服务原则,合作社民主推选法人代表,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实行土地流转,均由合作社民主决策,都达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的目的,是符合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

7、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我国农村人口约有9亿,有6亿多劳动力。由于农业人口过多,使得农业劳动力过剩问题难以缓解。我国农、林、牧、副、渔业等产业,仅需要3亿多劳动力,现已外出务工的劳动力1亿多,现仍有近2亿的剩余劳动力,并且每年还要净增劳动力约1000万。目前进城务工市场容量又有限,许多人不得不滞留在农业中,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2007年,我市农业人口占82.2%,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为85万人,除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等,有84万从业人员;到2007年末我市已有35万人从事二、三产业和外出务工,综合各种因素测算目前我市有24万劳动力耕种耕地即可,种植业劳动力相对剩余25万人,农村劳动力剩余率为29.7%。农村人多地少,必然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使得一些农民家庭成为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当前一要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企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来转移农村劳动力。二要积极开拓劳务市场,加强我市与京、沪、苏、浙、粤等地的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建设,引导中介机构把劳务培训和职业介绍结合起来,加强区域间劳务协作,努力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三要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公益,加大“阳光工程”培训力度,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以达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目的。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提高旱涝保收面积,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政策,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动员群众筹资投劳,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扩大沃土工程和配方施肥实施规模,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绿化宜林荒山荒滩荒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级卫生组织。加强乡村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解决农民最关注、最迫切需求的问题。广泛开展“星级户”、文明村创建活动。创新为农服务体制和方式,进一步完善为农服务全程代理制。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把农村社区建设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不断深入地进行了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第一步,从1979年至1983年期间,在全区农村范围内,由点到面,由种植业到其他行业,逐步地推进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改革首先从种植业开始,由联产到作业组、联产到劳,继而将耕地分配到户、联产到户,分户签订合同,允许农民经营耕地,合理负担农业税收和公益事业费用。经过1979年和1980年两年艰难起步取得成功经验与效益之后,将上述改革开工扩展到林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队办公有企业,并允许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形成了多层次、多途径、多种经营格局。本区东至县最早于1978年冬,在官港乡坦岭村开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至1980年10月人县全面实施。贵池市和青阳县、石台县于1981年底基本完成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至此,池州地区已有10129个生产队261168农户,完成责任承包,签订承包合同。贵池市当时有3638个生产队完成改制工作,占生产队总数99.7%。第二步,从1984年至1989年底,全区农村开展了以巩固、充实、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的改革步骤,理顺了统与分的责任。同时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力度,进行了农村合作经营的体制改革,组织了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的为农服务网络。第三步,从1990年以来,在全区各地农村深入细致地进行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至1996年底,全区已落实承包到户耕地面积1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4.7%,签订和签证土地承包合同33万份,占农户总数95%。在79.7%的行政村建立了经济合作社。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通过细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因势利导地开展了农业生产方式改革。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农村生产力得到显著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第一,适时地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从1984年至1988年,在农村中适时地有步骤地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推进了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有效地进行了农村产业结构改革。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稳定发展种植业,加快发展牧业、渔业、林业和乡镇企业。在种植业内部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棉花和其他经济作物,提高种植业的经济效益。在畜牧业内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积极发展草食家畜和家禽业及其他特种养殖。在渔业内部,突出发展大水面养殖,实行精养,提高产量和品质。由此,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了较为合理的调整。1978年全区农轻重比重为64.7∶18.7∶16.6。至199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978年的60.0%,变至32.7%;第二产业由18.1%增至39.1%;第三产业由21.1%增至28.2%。在第一产业即农业内部,其结构逐渐向优质、高产、高效方面转移。在1993年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渔比重分别为61.94∶10.91∶21.47∶5.68。比1978年种植业比重低落21.2%;牧业上升8.7%;林业上升5.7%;渔业上升4.9%。至1997年,在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渔比重更趋合理。第二,适度地发展了农村规模经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中普遍推进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纺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农村生产力和劳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劳力的有效转移,发挥了能人作用和效应。各种产业、各种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应运而生,它们是农村中商品经济的先进代表。各种专业户、重点户、专业村和经济联合体相继涌现,继之各种专业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在地区境内形成了优质棉、优质茶、名茶、红茶生产与出口基地,推进了商品农业向市场农业适时转移。第三,适时地进行了农业综合开发。1989年,地委、行署从池州实际出发,提出了把开发性农业列为振兴池州农村经济的重点,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和乡镇企业,扩大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经过全区人民的艰苦努力,池州的农业综合开发得到显著加强。水、男、地、林、路、村得到综合治理,农业综合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农林牧渔实现全面发展。1989年至1993年五年期间,全区造林绿化274.7万亩,人工造林87万亩,发展经果林16.3万亩,改造低产茶园10万亩,完成土石方5268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从1991年至1995年开发“四荒”面积135.5万亩,占应开发面积的70.7%。其中,荒山、荒坡123.2万亩,荒水7.4万亩,荒滩4.9万亩。改造“四低”田59.3万亩,占应改面积47.6%。含低产田22.8万亩,低产水12.0万亩,低产林13.5万亩,低产园11.2万亩。利用“四边”隙地10.3万亩,占应利用面积73.4%,第四,适时地实施了农业产业化战略。经过多年的努力和蕴育,池州地区已具备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的资源优势、发展条件和实施时机。目前,池州地区境内已形成农业发展十大支柱产业。主要是,粮食生产加工业、棉花种植纺织业、油料生产加工业、林业加工业、经果生产加工业、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业、桑蚕生产加工销售业、畜禽养殖加工业、水产品养殖加工业、蔬菜生产加工业。

卓有成效地推行了农业生产技术改革。第一,不断改革土地耕作制度。1980年以后,农村耕地耕作制度有了新的改进。1989年以后,种植结构有了进一步调整。由单纯粮食作物种植改为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兼顾的二元结构种植,在保证粮食产量稳定增长情况下,油菜面积相应扩大,粮播面积相应减少。水田为一年三熟、二年五熟及二年四熟制。旱地为一年两熟制。即“柏油、棉粮”轮作,也有一年多熟制。1993年后,种植结构由粮、经二元结构改为“粮、经、饲”三元结构种植,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第二,经常调整生产品种结构。在种植业、水稻品种以推广杂交水稻为突破口,全面户用优良品种。1990年以后,重点抓了杂交稻良种推广和引进试种优质粮稻新品种。棉花、油菜也大量引进新品种。在畜牧业、生猪、水牛、黄牛以及家禽,近年引进较多外来品种。水产品有鲥鱼、鳜鱼等多种,历史悠久,品牌名贵。第三,切实加强土壤改良力度。境内各县市早在1982年完成了土壤二次普查任务,基本查清了各类土地面积、性状及土壤母质类型等。从1991年至1995年,在全区大范围地开展了土壤改良工程,通过开沟排水,改善灌溉,培肥改土等工程措施和农业措施,共完成中低产田土壤改良治理52万亩。累计增产农作物1.24亿公斤,相当于1990年棉、粮、油总产量的五分之一。天然草地改良1万亩,人工种草50亩。第四,全面推广先进栽培技术。在种植业,对水稻主要是推行新法育秧、栽秧和大田管理技术。1980年以后,主要以推行两段育秧和稀播壮秧技术。1990年后,重点是推行旱育稀植和抛秧技术。1997年推广44万亩,占早稻面积66.3%,比上年增加4万亩;抛秧2.4万亩,亩均单产500公斤。棉花,主要是推行育苗移栽,综合防治和化控技术。油菜,主要是推行壮苗稀栽。茶叶,主要是推行无性苗园和开发优质名茶。在经果茶桑方面还推行了ABT生根粉,应用苗木达540万株。在畜牧业主要推行优良品种、科学饲养、配合饲料、程序免疫、综合防治等配套技术养殖方法。水产业主要是推行大小水面拦网、网箱、围网养殖及精养鱼池养殖,还推行了稻田养殖,山区推行水养鱼等新技术。第五,大力开展科学施肥方法。1990年以来,在农田施肥方法上采用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改革过去传统的品种单一的施肥方法,推行以平衡施肥为重点的科学施肥方法。从1990年至1996年,全区累计推广平衡施肥939.9万亩。其中,水稻627.9万亩,油菜207.2万亩,棉花83万亩,小麦21.8万亩。总增产23020.7万公斤,水稻增产19191.9万公斤,油菜增产3086.9万公斤,棉花增产396.5万公斤,小麦增产345.4万公斤。总增值26119.2万元。第六,普遍采用综合防治措施。1990年以来,农业病虫防治,推行以新的防治方案,改过去单项防治为综合防治。种植业,主要防治措施是,加大生物防治、机械防治和佛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除草灭害虫同步进行。畜牧业,综合防治措施是: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在行政上,采取双轨制防治方法,坚持行政主管部门与业务技术部门同时注重防疫工作,各司其责,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畜禽防疫质量监督和检疫队伍建设,改善检疫手段,提高防疫检疫水平;加大畜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力度。

认真有力地加强了农技服务体制改革。1990年10月22日,池州地委、行署召开会议,研究制订了池州地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措施。同年12月11日,地委、行署作出了《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方式及体制。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招待“三定”工作为依托,逐步充实与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全区现已正式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各95个、农机管理站74个、水产工作站25个。第一期核用人员(含国家干部),农技系列379人,畜牧系统193人,农机系列130人,水产系列30人。乡镇各系列农技推广机构正得到有力领导,加强了管理,健全了制度,机构完善,人员充实,为农技推广适用技术,促进科技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以转变服务形式为契机,着力开展与搞活农业生产技术物资的经营服务。针对农村和农业经营经过体制改革以后出现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及时引导乡镇农业技术机构,转变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改变一般性技术指导,实行与农户签订责任承包合同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改单纯无偿服务为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全区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都根据自身条件,创办了服务实体,经营生产技术物资,既开方、又抓药,增加了资金积累,改善了服务条件,实体使农技服务工作有声有色。至1996年,全区农业系统已办实体290多个,创产值870万元,资金积累90万元。第三,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不断加强政治觉悟与业务技能培训与教育。

及时有效地实行了农业行政工作机制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工作要以“稳定机构,转变职能,加强调控,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地、县、市农业系统对农业行政管理工作机制进行了有效的改革,转变了工作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改革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力促农业行政工作重心转向,实行宏观调控、科学指导的工作方法。第二,力促农业行政工作职能转移,实行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方法第三,力促农业行政工作作风转变实行典型引路、讲求实效的工作方法。

8、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市委、政府从广大农民最急,最盼的问题入手,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政府补助、群众为主、规划先行、整村推进的方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2006-2007年,市级财政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开展“百村十镇”新农村示范点和10个和谐村试点工作,全面推动了面上的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现出“村庄规划有新特色、农民增收有新突破、农村环境有新变化、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基层组织有新加强、农村和谐有新成效、农村建设有新合力、规范运作有新机制”的特点。

 

                                       撰写人:吴 灏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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