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种业公司(部):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和省、县对良补挂钩品种试点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全县杂交稻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保证良补挂钩品种的供种安全,确保我县今年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扩面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的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及田间种植鉴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良补品种抽检承担单位。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和霍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的全面抽检工作。具体要求按县农委霍农[2008]8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良补挂钩品种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县农委农作物品种区试鉴定委员会负责种子田间种子鉴定和品种展示。
二、良补品种抽检对象。凡被列入2008年良补与品种挂钩品种所涉及的公司,实行按品种,分每个批次都要严格抽检。未经抽检该批次的品种不得进入市场。
三、良补品种检验项目。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规定标准》,四项指标一律检测判定。(1)发芽率、(2)净度、(3)水份、(4)纯度。
四、品种检验依据和判定标准。
检测依据GB-3543-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判定标准GB-4404-1996<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
作物名称 |
级别 |
纯度≧% |
净度≧% |
发芽率≧% |
水份≦% |
|
杂交稻 |
一级 |
98 |
98 |
80 |
13 |
|
二级 |
96 |
|
常规稻 |
原种 |
99.9 |
98 |
85 |
14.5(粳)
13.0(籼) |
|
良种 |
98 |
五、抽检工作要求。
种子质量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各种业公司、农资经营网点都要加强种源的质量控制,按照本公司承诺的责任,提供合法、合格、优质品种。每批种源到位时,应及时报告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跟踪抽样。凡被抽检品种的企业,每批种源到位时不报告或没有被抽检的品种而投入市场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抽检的,将依法查处。检测结果以《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和有关《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判定。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检测费用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规定由被抽检种子企业付检验机构费用。
特此通知
霍邱县农业委员会
二00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