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明电〔2008〕35号
关于举办全省申领农业行政执法证件
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严格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定于4月中旬在合肥举办申领农业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培训人员
申领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食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
4月11日报到,12日—13日培训(考试)
四、培训地点
合肥桐江大酒店(合肥市望江中路48号)
从火车站乘坐111路公共汽车至省立儿童医院站下,从汽车站乘坐145路公共汽车至桐江饭店站下。
酒店总机:0551-2222055 2222111
五、其他事项
1、请县、市农委(畜牧水产局)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启用新版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农政发〔2006〕3号)有关规定对申领农业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2、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附后),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县、市(畜牧水产局)法制工作机构各留存一份。
3、参训人员报到时需交经过县、市农委(畜牧水产局)逐级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培训考试合格者办理农业行政执法证件。
5、请各市农委将参训确切人数于4月3日前报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陈晓军,联系电话(传真):0551-2624267。
附件: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08年3月28日
附件:
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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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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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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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寸
(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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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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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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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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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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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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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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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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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执法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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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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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行政
执法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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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行政
执法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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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行政
执法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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