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38号令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42号令
《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43号令
二、行政许可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市农机局负责下列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1、拖拉机登记;
2、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3、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照核发;
三、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申请;
2、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向提交市农机监理部门提交电子档案;
3、市农机监理部门负责网上审批县市区上报的电子档案,即时办结。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拖拉机登记、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