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亳州市农民创业培训是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主办、市农行协办的新型农民培训项目。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中药科技学校、蒙城县庄周高级职业中学、亳州市星天职业培训学校、亳州市豫皖职业培训学校、涡阳县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等六家培训机构共同承担3500名农民创业培训任务。
2、培训对象是我市境内、家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一定创业基础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能力或技术。
3、农民创业培训分为创业起步型和企业发展型两种类型。创业起步型培训主要面向具有创业愿望的人员;企业发展型培训主要面向有一定的创业基础,并有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和政策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4、农民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主要包括集中授课、市场调查、创业设计、岗位实习和指导服务等环节,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4天,主要培训创业理论与技能、财务管理与金融信贷知识及相应的专业知识。
5、省财政安排和县区配套的农民创业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学员生活补助,教师的讲课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培训机构用于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培训教材(资料)、场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学员食宿交通补助占人均补助标准的30%。
6、参训学员应向培训机构提供个人真实信息,积极配合学校教学和生活安排,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提高创业本领。
7、参训学员应对培训机构教学安排和后续服务进行监督,如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和后续服务不满意,请向市农委投诉,市农委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学员查处结果。
市农委投诉监督电话:5555306、555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