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农科[2009]32号
关于印发《2009年岳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农业综合站,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岳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报:市农委
2009年岳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根据市农委《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针对我县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县农委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着力转变生产方式,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 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单位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围绕茶叶、蔬菜等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强化执法监管,配合市级监测,全面提升我县蔬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杜绝在蔬菜、茶叶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市级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茶叶等农产品。
(2)重点单位:农药销售网点,蔬菜、茶叶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重点区域: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
4、整治任务
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按照《2009年岳西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组织对蔬菜、茶叶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切实规范生产过程。
5、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严格执行本方案。
(3)健全工作制度。
(4)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要求,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5)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对于农药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6)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6、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7、责任单位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由茶叶局、农技综合服务中心(植保站)、执法大队负责。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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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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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2、3、4月 |
各单位自行检查 |
1、茶叶按省农委皖农特{2008}32号文要求继续进行自查;
2、调查、了解并总结。 |
准确评价、
找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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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4、5月 |
宣传发动
基地检查 |
统一遵照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安排启动工作;
2、迎接省市基地检查 |
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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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0月 |
残留监测 |
配合市组织开展蔬菜、茶叶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
确保公正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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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月 |
市场监管 |
配合春季秋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
确保措施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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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月 |
宣传培训 |
开展无公害蔬菜、茶叶生产技术宣传、培训 |
确保进村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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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提高 |
总结工作经验 |
确保实事求是 |
(二)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及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饲料、兽药监管,规范我县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提升饲料、兽药质量,确保动物用药安全,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使用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保障动物用药及畜产品安全。
3、整治重点
(1)饲料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2)兽药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基地。
4、整治任务
(1)饲料。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二是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2)兽药。一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打非法企业、非法产品;三是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执法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与执法查处联动制度;四是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5、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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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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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阶段 |
3、4月 |
成立组织,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具体工作。 |
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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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5至11月 |
抽调执法人员组成饲料、兽药执法小组,对饲料、兽药经营单位和养殖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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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阶段 |
12月 |
全面总结活动。 |
总结工作经验。 |
6、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7、责任单位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三)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实施方案
1、工作目标
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以及精养池塘等环节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以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违禁药物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3.整治重点
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
4、责任单位
此项工作由县水产站牵头负责,执法大队综合执法。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标志使用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推进“三品”又好又快发展。
2、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3、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
(2)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3)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4)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4、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4月)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获证单位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强化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
第二阶段:(5—7月)
对“三品”获证单位生产管理档案、市场销售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配合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三品”检查员培训。
第三阶段:(7—11月)
开展“三品”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产地环境的变化、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和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以及标志使用情况等,
第四阶段:(12月)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5、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精心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6、责任单位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环保站牵头负责。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实施方案
1.具体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六、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
4、责任单位
此项工作由委法规科(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具体行动按照《2009年岳西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活动。
四、总体活动时间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4月)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月底)
一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渔政、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组织收看由省农委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县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委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骨干组建工作班子,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乡镇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委属相关单位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本乡镇或本行业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5月份开始,分别于每月11日、26日9:00前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