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日
建立开发区工业项目基础配套扶持基金,对进入开发区的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和投资强度进行基础设施工程配套扶持。 1、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用地面积每亩扶持2.3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 2、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用地面积每亩扶持2.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 3、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不足10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照用地面积每亩扶持3.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 4、对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用地面积每亩扶持4.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 5、对属于国家鼓励的高科技项目和对泗县经济发展能起到支柱、带动性作用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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