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政策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日
1、工业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县级行政性收费一律免收。上缴省市的规费一律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2、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各种县级行政性收费前3年免收,后3年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 3、县内中介费用按最低标准的25%收取。
1、工业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县级行政性收费一律免收。上缴省市的规费一律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2、工业项目投产运营后各种县级行政性收费前3年免收,后3年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
3、县内中介费用按最低标准的2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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