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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做好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6月8日 作者:  来源省农委

皖农明电〔2009〕104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

    近日,受强对流天气的影响,我省多数地区发生大风、冰雹等多种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减轻灾害损失,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现就做好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和自然灾害易发期,当前又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对于保证全年主要农产品增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这次强对流天气影响范围较广,造成农业损失较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农业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做到思想、人员、物资、责任、措施“五个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切实加强值班和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灾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值班人员,严格规章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加强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反映灾情,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准确掌握并及时上报。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农业受灾动态,请各地认真填写农业受灾情况统计表(附后)。6月3日至6月6日的受灾情况,请各市农业部门于6月8日前报省农委;今后发生的灾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报送的灾情信息文字材料,不仅要有受灾品种、受灾表现、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建议等。上报的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迅速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救灾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借鉴以往防御农业灾害的成功经验,针对近期对流天气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方案,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救灾措施。收获仍未结束的地方,要抓紧抢手在地小麦,确保颗粒归仓。对倒伏的农作物,要及时扶正、追肥,加强田管。对绝收田块,要及时进行补改种。要抓住当前降雨的有利时机,抢栽水稻,抢种旱作物。对损毁的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畜禽棚舍、渔业设施等,要抓紧进行修缮和加固。对病死畜禽,要认真做好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加大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力度,确保灾后无大疫。要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预警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灾害信息通知相关区域的渔船和人员,确保所有渔船和养殖人员及时避风、避浪。

    四、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

    在灾害面前,各级农业部门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认真履职,努力服务,充分发挥作用。我委已向重灾区下派6个指导组,进一步摸清灾情,与市、县一起共商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迅速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抗灾救灾生产第一线,因地制宜制定抗灾救灾生产技术手段,特别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技术宣传。要积极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和咨询,帮助农民搞好灾后生产自救,努力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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