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省农委的统一部署,从3月份起,市农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活动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3个阶段,现已进入第二阶段,工作进展顺利。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市农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赵期中任组长、委党政班子所以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委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责任人和承担单位,出台了《淮南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市实施方案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还分别制定了《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底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底,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0次,市及县区先后检查农资经销企业、门市部598家,畜禽养殖企业(户)715家,水产品养殖企业8家,“三品”企业27家,种植业生产企业27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3个,自查率达100%,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执法单位进行了查处。对一些突发事件也做了妥善处理,如四月初发生的生鲜奶生产环节β-内酰胺酶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市农委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对益益乳业六家牧场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没有发现β-内酰胺酶实物和包装袋之类的东西。同时随机抽取18份样品送省检测,未发现任何问题。
3、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
市种植产品检测中心从3月23日至4月2日对全市范围的蔬菜农残开展了例行监测,本次监测覆盖我市蔬菜基地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9个,监测绿叶菜类、果菜类、葱蒜类、豆类和根菜类五个大类的32个蔬菜品种,共计抽取样本213个,化验合格样本213个,结果显示,没有不合格样本,样本农残合格率为100%。
1-5月份抽检畜禽产品样品42个,送省24份,合格率100%;生鲜乳送省检测样品32份,合格率100%;水产品送部检测624尾,送省检测46尾,合格率100%。
4、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们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乡镇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7200份,媒体宣传11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凤台县农委与县质监局还联合举办了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培训,市农技推广中心联合潘集区举办春季农资打假培训班。农委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市农委还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为确保工作质量,市农委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督导整改、及时查处曝光。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3、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