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督察显示宿州水产苗种生产持证率达100%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日 作者: 来源:宿州市农业信息网络中心 |
根据农业部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日前,省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督察组来我市督察指导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肯定了我市在确保苗种质量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平安渔业,安全为先,质量为本”的总体目标,着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服务网络和监管网络,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在此次督察中,督察组听取了市农委和灵璧县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关于开展苗种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并深入宿州市新河水产养殖场和灵璧甲鱼养殖场等两家苗种生产基地进行督察指导。督察组成员在认真听取了两场场长有关水产苗种生产的总体情况介绍后,对各场的场容场貌、苗种生产现场及渔药、饲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询问了亲本的来源、选育情况,并详细查看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各项规章制度及渔药、饲料的采购、使用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从检查情况看,全市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持证生产率达到100%,“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基本普及,生产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产苗种专项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对督察中出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负责此次督察的省农委有关负责同志强调,苗种是水产养殖生产的物质基础,随着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苗种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水产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水产苗种生产与不断推进的健康养殖和快速提升的质量安全要求仍然有较大距离,渔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站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安全”的高度,认真宣传,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创新工作,努力提高水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水平,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督察组认为我市两个水产良种场实行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做法,可确保其生产的水产苗种质量可靠,有效地维护广大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值得其他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借鉴。并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普遍存在的“三项记录”不完善问题提出要求,督察组指出“三项记录”是有效保护生产者利益、查找问题来源的最直接手段,今后一定要加以改进,并从制度上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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