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皖农明电〔2009〕196号
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农产品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监管工作投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在节前组织对蔬菜等农产品种植基地、生猪等养殖场户和水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境。三是加大节日期间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要制定“两节”期间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针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问题突出的农业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四是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要通过监测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对违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各地要因地制宜,采用有效宣传手段,深入社区、基地、市场、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种植养殖技术、科学用药等知识培训,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各地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要提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对报刊、网站等媒体的舆情监测,发现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苗头性信息,要组织有关专家迅速核实情况,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正面澄清,以消除不必要的消费恐慌。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卫生部门。
请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0年3月1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董承武
联系电话:0551-2674336
电子信箱:ahqszzb@126.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