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公告
根据皖农科【2009】31号文件精神,现把我县2009年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条件、程序及办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必需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4、能够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认定程序及截止时间
申报培训基地的单位,请于2009年2月22日前向县农业委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58-6539830
临泉县农业委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