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期:2009.2.26
截 止 日 期:2009.3.4
地 区:安徽省绩溪县
内 容:新型农民培训机构招标
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我县2009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实施采取招标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机构。
一、培训目的:通过实施新型农民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增强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加快发展我县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 培训对象
主要培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工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
三、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菜篮子工程、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特色农产品开发等,组织开展农业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稻科学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机械化、病虫害防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防治、蔬菜高效栽培以及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茶叶、徽菜原料、蜂产品等)加工等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培训时间12—15天,现场指导12—15次。
四、培训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承担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必须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三)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
(四)能够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
(五)培训机构所在地属于绩溪县行政区域。农业推广、农业职业院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可参加招标。
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按时向绩溪县农委提出申请,申请报告须附培训方案,方案要明确培训产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及培训教师、教材和培训达到的目标等,县农委将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
提交申请报告时间:2009年2月26日起至3月4日。
提交申请报告地点:绩溪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范风华 胡昱平
电话:0563-8161538
绩溪县农业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