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农[2009]22号
各县区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部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皖农计〔2009〕36号)精神,经商市发改委同意,现就做好2009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原则和重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今年国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储备要遵循突出重点、强化衔接、建管挂钩的原则。项目建设重点是开展粪污处理、舍栏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
二、项目储备数量
根据各县区2008年生猪饲养总量及规模养殖情况,同时兼顾2007—2008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县区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分别为:墉桥区280万元,砀山县260万元,萧县260万元,灵璧县260万元,泗县22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本次组织项目储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争取工作主动性,防止出现投资规模确定后因不能及时报出项目而贻误工作的问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超前谋划,把工作做细做实。
2、规范申报程序。各县区要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规模养猪场(小区)进行逐个摸底登记,选择场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较为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的规模养猪场(小区)作为项目储备。各县区要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储备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县区农委(畜牧兽医局)复审。复审后,须经政府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行文上报。
3、严格申报纪律。2007-2008年已安排该类项目建设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重复安排。各县区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方可上报。凡发现有关场(小区)和单位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将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申报时间。请各县区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以正式文件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储备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汇总)一式五份报市农委计划科,并将电子文档(Excel表格)传至计划科。(邮箱:sznw3920207@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储备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
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汇总)
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