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农民专业技术
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农办[2009]4号
县、区农委、人事局:
为加快我市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三农”工作者学业务、学技术、学理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铜陵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铜农[2006]61号),现将2008年度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机、农经管理等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铜陵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除国家正式职工外,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机、农经管理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乡、镇将上述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报县、区农业部门,并填写《 年申报 专业农民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填写《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本表必须由申报人用钢笔填写。
3、填写《 年 申报 专业农民技术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10份,本表由申报人填写,所在乡镇(单位)及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业务工作总结1份。
5、若有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其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自下发之日至2009年4月10日为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2009年4月底前,由市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五、几点要求
1、各乡镇及农业部门要认真宣传,鼓励动员农民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协会负责人、村组干部等积极申报,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
2、申报、评审以初、中级职称为主,破格评审的届时组织答辩。
3、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评审费及工本费等)。
附:1、铜陵市农民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表
2、铜陵市农民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推荐表
3、铜陵市农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