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关于做好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主导品种筛选推介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09]62号)要求,现将我县主导品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品种登记:请种子经营企业于4月9日前携带有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到县农业委进行品种登记。2008年度省级发布的主导品种或经过当地品种展示的新品种均可进行申报登记。
2、主导品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品种合法。经省或国家品种审定机构审定(含引种审批)。退出品种不得作为主导品种。
(2)性状优良。在品种展示和大面积示范中产量、品质、综合抗性表现突出。
(3)农民接受。符合市场需求,生产者认可。未经过生产实践验证其产量、品质、综合抗性突出的品种不得作为主导品种。
(4)生态适宜。适合当地生态条件,在当地推广种植的风险性较小。
宿松县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