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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要闻
 


绩溪建立奖励机制助推生态高效农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4月10日 作者:张平、程渡生  来源:新绩溪

43日,绩溪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全力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的决定》,让全县广大农民喜笑颜开。许多农民说,县委政府一次出台这么多、这么好的奖励措施,今后我们发展效益农业的信心更足了。

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重点培育壮大骨干型、外销型、成长型和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000万元的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农副产品当年新进大中城市营销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

农业标准化建设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分别奖励10万、5万、2万元;新通过有机、绿色食品认证的,每证分别奖2万、1万元;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企业及其他组织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地理标志的奖励10万元。

农业规模化建设奖励:对种养大户流转期限满3年且集中连片受让农村耕地2050亩、51100亩、101亩以上,分别奖励30001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期限满3年且集中连片受让农村耕地50100亩、101500亩、5011000亩、1000亩以上,分别奖励20002万元。

特色产业发展奖励:新建猪舍40008000平方米、年出栏商品猪50001万头以上规模养殖企业,分别补助2550万元;新建年存栏蛋鸡10万只以上养殖企业补助10万元;新建年出栏100万只、200万只、300万只以上规模肉禽养殖企业,分别补助10万、20万、30万元;新建年出栏2万只、5万只、10万只以上规模土鸡养殖户,分别奖励50002万、5万元;建设标准化良种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改造低产茶园、种植茶树新品牌或建标准化茶园200亩以上各奖励5万元;种植连片蔬菜30亩以上、建大棚3亩以上、种植特色蔬菜等均给予每亩100500元奖励;对新被确认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产业示范村的分别奖励10万、3万、1万元。

农村能源建设奖励:种养基地新建50100立方米标准化大中型沼气工程,每立方米补助100元;非退耕还林项目完成“一池三改”农户验收合格,每个项目补助400元;以承包或合作组织形式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达到“六个一”要求,项目服务农户在40户以上的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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