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街道办事处同心社区土地流转主要做法
天长街道同心社区利用2008年水利部门民办公助项目,在三王、石岗、陈庄、秦庄、杜桥、月娥、七里、汤庵等8个居民组实施土地治理的工程,改造后的土地面积约2200亩,涉及农田承包户245户。天长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利用治理后这片土地,积极地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和重大意义,尤其是天长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土地流转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干部深入农户,教育农民,引导群众,宣传土地流转典型事例,使农民充分认识土地流转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
二、对改造的土地采取“分帐不分田”的办法,由农户委托居委会进行土地流转。目前,2200亩农田所涉及的8个居民组245户农户与居委会签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书”。
三、同心居委会在与农户签订协议中明确:
1、委托流转期限定为10年,自200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
2、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价款为:每亩每年450斤中籼稻;支付方式:以实物或现金方式结算,以现金结算具体价格参照国家当年中籼稻保护价确定。每年12月底之前向委托方一次性结清当年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费用。
3、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不包含沟渠、田埂面积。
4、国家给农户的各种涉农补贴仍按委托流转前的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算,并按涉农补贴政策打卡到农户。
5、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后,委托方应按相关政策、法规履行应尽义务,如继续按委托流转前承包面积承担“一事一议”、劳动积累工、劳动义务工等相关义务。
6、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后,委托方所有涉农设施土建部分无偿交给受让方使用,根据受让方实际需要,委托方居民组集体所有的机房、电机、水泵等资产可按现价评估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分五年还清作价资产款。
7、受委托方流转所得如果少于每亩每年450斤中籼稻价值,给农户结算仍按每亩每年450斤中籼稻结算,不足部分从风险基金中列支;如果多于每亩每年450斤中籼稻价值,多余部分留作风险基金和土地流转相关费用。
8、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基金来源是:一是同心社区居委会在招标过程中,中标价高于委托流转价款部分;二是上级奖励资金。
四、同心社区在土地流转工作中采取的这种“委托流转”形式,使农户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流得放心。
这也是天长街道办事处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地流转主旨、精神时提出的“让农户倾心、放心,跟农户贴心、知心”的一种大胆有效地偿试。
农民们对这一土地流转模式说得好:“土地流转不烦神,近在眼前抓住人,委托流转价不低,大灾之年有保证”。
目前,245户农民与社区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委托流转协议已基本完毕。不久,受委托方同心社区将受农民委托流转的2200亩土地向社会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