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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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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农业委员会是蒙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工作。具体的说:一是当好县委、县政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参谋。二是协调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水产各方面的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而促进我县农村各方面工作共同发展。三是管理好村级财务,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四是为全县农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市场信息服务,确保农产品产的出、卖的掉,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五是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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