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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2008年化肥关税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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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概况

合肥地处江淮之间,居皖之中。全市农村现有耕地面积25.4万公顷,水面7.6万公顷,有林地5万多公顷,农业人口298.9万人。

近几年来,全市农业稳步发展,种子、优质粮油棉、菜瓜果、畜禽、水产和特色经济作物等六大产业链初具规模,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龙头企业32家。洽洽牌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有6个农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有15个农产品被评为安徽省名牌农产品,41个农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已建立17个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建设国家大型优质油菜基地,创建全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农业的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合肥农业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投资环境优良,开发潜力巨大,目前正在规划建设全省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热忱欢迎各地有识之士来我市开发农业,洽谈贸易,开展合作,共谋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突出减少农民、增加城民“一个主题”,加快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两个推进”,突出六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三化联动”,加快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步伐,实现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推进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主要目标是: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着力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重点实施养殖业富民、菜瓜果无公害、林果业富民、粮油优质化、休闲观光农业五大工程,加快农业规模化进程;二是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产品批发市场五大抓手,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重点发展设施栽培、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五大技术支撑,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四是重点把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园区)经济、乡镇企业园区经济、劳务经济、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三大服务体系五个用力方向,加快农业外向化进程;五是重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扶贫开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五大政策,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保障。

1346”行动计划四大基地建设之一的“全省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共有21个建设项目,总投资88.2亿。主要建设目标是:2004年完成总投资9.15亿元的建设任务,2005年开工建设合肥丰乐种子系列产业化和合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全部项目将在2010年前陆续完成,到那时我市的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将基本建成,全市农业经济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将上一个新台阶,农业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农委职能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711)精神,设置合肥市农业委员会,为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调整

  ()划出的职能

  市农业委员会乡镇企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撤销的职能

中共市农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强化的职能

   1、研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协调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

2、加强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强化为农服务能力,提高行政效能。

3、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和执法检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强化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各产业的发展政策、法规及有关配套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 研究拟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方案、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承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参与拟订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鉴定、生产经营和执法监督等管理;负责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及植物内检工作。

  ()负责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干部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

(八)研究制定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整理、预测、分析并发布农村经济运行、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种植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

   ()建立和完善农业项目库,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国家投入和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农业涉外事务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进农业对外开放。

  ()依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指导农业资源的管理保护及综合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扶贫开发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理,规范农机市场。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市农业委员会内设10个职能处、室、局和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市农林水工会。

  (一)办公室  (电话:3538448   传真:3538449)  

    协助处理委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办理、督查、保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生产及后勤服务工作;拟草委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市政府目标分解及考核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战线工作处)电话:3538454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牵头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承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农业社团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电话:3538453)

    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负担农业项目库的建设和完善,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动态,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负责委及直属单位财务年度综合预算的编制、委财政经费的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委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

  (四)政策法规处(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3538456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组织农村政策和农业发展调研,参与和组织制订有关农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对其它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中涉农条款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农业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及队伍建设;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及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规范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村级债务化解;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和项目监督管理。

 

      (五)产业化处(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3538457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指导龙头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承担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龙头企业(集团)的申报和市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和资金的使用安排;负责省、市名牌农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农产品展示展销;承担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科教信息处(市农科教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3538459

     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干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及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绿色证书”的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牵头组织农业统计,负责农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管理和完善工作,搜集、整理、分析、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运行、农副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种植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承担农民体协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民创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参与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七)扶贫开发处(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3538458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研,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级扶贫项目,组织指导扶贫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农村能源方针、政策,依法监督管理保护农业资源;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措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农村清洁能源;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参与制定并指导实施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的规划、计划,协助省江办对省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处

    研究拟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十镇百村”示范工程村镇选点备案、动态管理及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考核和表彰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简报编发、典型宣传、经验总结和工作总结,开展工作信息交流;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指导县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开展工作;承担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局(副县级)   电话:3538467、3538468

    研究制定现代种植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编制并组织落实种植业基地建设和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协调种植业结构调整;参与拟定种植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推行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认定认证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负责种植业生产信息统计;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检测检验及农业植物内检、农作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开发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市场开发,宏观指导全市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工作;组织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提出并组织落实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开发的重大技术措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参与菜、瓜、果和肉、禽、蛋、水产等副食品市场供求的宏观预测、指导工作;参与拟定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组织指导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测检验,组织实施“一村一品”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

   (九)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县级)  电话:3538460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项目;指导全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农机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对全市农机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全市农机化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和农林水工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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